以信訪工作法治化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訪全國政協常委,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國家信訪局局長李文章
記者:今年全國兩會正值“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即將開啟的關鍵節點。回顧“十四五”時期,全國信訪系統取得了哪些標志性成果?這些成果為新征程上信訪工作高質量發展奠定了怎樣的基礎?
李文章:“十四五”時期,全國信訪系統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著力創新治理理念、完善治理手段、提高治理能力,取得了一系列標志性成果,實現信訪問題“量”的持續下降和信訪工作“質”的有效提升。一是深化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闡釋,黨中央、國務院隆重召開第九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組織編寫出版《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學習讀本》,形成信訪領域重要理論成果,為做好新時代新征程信訪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二是按照黨中央的安排部署,歷時兩年精心組織起草《信訪工作條例》,經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后頒布施行。這是信訪工作開展70多年來首部黨內法規,以《信訪工作條例》為統領的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形成信訪領域重要制度成果,為做好新時代新征程信訪工作提供了法規遵循。三是牢牢把握信訪矛盾發展演變規律,接續開展治重化積、信訪問題源頭治理兩個三年攻堅行動,以自我革命精神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推動一大批信訪積案得到妥善化解,群眾重復信訪率大幅下降,信訪工作規范化水平明顯提升,實現從被動應對到主動治理的轉變,形成信訪領域重要實踐成果,為做好新時代新征程信訪工作提供了科學方法。四是建立健全中央社會工作部統一領導的領導體制,完善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全面履行國務院直屬機構職責,編制實施國家信訪局首個五年發展規劃,因時因勢制定年度施工路線圖,形成信訪領域重要改革成果,為做好新時代新征程信訪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五是堅持信訪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的根本定位,堅持人民信訪為人民的價值追求,深入開展“大督查大接訪大調研”活動,精心組織“最美信訪干部”宣傳,狠抓信訪干部隊伍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形成信訪領域黨的建設成果,為做好新時代新征程信訪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記者: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將“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納入“十五五”規劃建議。如何理解“五個法治化”的深刻內涵?下一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的著力點有哪些?
李文章:“五個法治化”是《信訪工作條例》規定要求的具體化。預防法治化,就是嚴格依法決策、依法履職、依法辦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把可能引發信訪問題的矛盾預防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受理法治化,就是由信訪部門對信訪事項分清性質、明確管轄、精準轉辦督辦到位,以程序推進保障實體解決。辦理法治化,就是壓實職能部門責任,依照法律政策規定和程序,在法定期限內辦結信訪事項。監督追責法治化,就是對信訪領域的違紀違法行為和失職失責行為,精準履行提出“三項建議”職責,依法依規追責問責,以責任落實推動工作落實。維護秩序法治化,就是在依法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基礎上,對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下一步,我們將聚焦“五個法治化”,持續打通做實用好法治化“路線圖”,依法糾治“應受理而不受理、應辦理而不辦理、應追責而不追責、應查處而不查處”問題,切實提升信訪事項受理辦理質量,不斷提高信訪工作法治化水平。
記者:“十五五”規劃建議強調“深入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在您看來,這三者之間是怎樣的邏輯關系?信訪部門如何推動落實?
李文章:“十五五”規劃建議強調的源頭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是一個邏輯嚴密、體系完備、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源頭化解強調的是“抓前端、治未病”,通過推動治理與服務關口前移,嚴格落實重大決策穩定風險評估、領導干部接訪下訪等制度,最大限度減少矛盾積累,為社會治理夯實基礎。多元化解強調的是系統集成、凝聚合力,通過構建社會組織、“兩代表一委員”等社會力量參與矛盾化解渠道,綜合運用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訴訟等各種手段,為不同類型矛盾提供精準、高效的解決路徑,為社會治理提升效能。有序化解強調的是遵循規律、依法治理,通過引導群眾嚴格按照法治化“路線圖”反映訴求,督促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化解矛盾,確保矛盾化解過程不跑偏、風險能管控,為社會治理守住法治底線。這“三個化解”闡明了矛盾化解的有效方法路徑,形成全周期治理閉環,確保群眾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理、依法推進,實現“案結事了”的善治目標。
記者:“多元化解”體現了社會治理的系統思維,信訪作為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糾紛解決機制,在多元化解體系中承載著怎樣的獨特功能?這種功能設計體現了怎樣的治理理念?
李文章:當前,我國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革,新業態新群體不斷涌現,利益訴求更加多元多樣。社會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單靠一種力量、一種途徑很難達到治理目標,必須堅持系統思維,構建多元化解體系,持續提升工作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信訪工作條例》第三十一條明確申訴求決類信訪事項6種辦理方式,即政法機關法律程序、仲裁程序、黨員申訴或申請復審程序、行政復議等特定行政程序、行政履職程序、行政三級辦理程序,相應程序分別由承擔具體職能的部門依法辦理,構建完整的矛盾多元化解體系。對于前5種情形,信訪部門通過嚴格落實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要求,精準甄別區分,依法導入相應法定程序辦理。對于不屬于前5種情形的事項,包括群眾反映的歷史遺留問題、法律尚無明確規定的問題、政策調整產生的問題、無法導入其他法定途徑的問題,等等,由信訪部門依法導入行政三級辦理程序進行辦理,確保矛盾化解實現全覆蓋、無死角。社會治理說到底是做人的工作,這種功能設計,正是以人民為中心治理理念的生動體現。
記者:為什么說信訪工作被形象地稱為“晴雨表”,反映了國家治理中哪些深層次的制度優勢?
李文章:信訪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了解社情民意最直接、體察群眾疾苦最細致、反映政策得失最客觀,習近平總書記形象地稱之為“晴雨表”。《信訪工作條例》第三條就信訪工作基本定位作出明確規定,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各級機關、單位及其領導干部、工作人員接受群眾監督、改進工作作風的重要途徑,從制度層面揭示了其在擴大民主、權益保障、民主監督等方面的獨特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