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打擊非法社會組織監督舉報方式的公告
根據民政部《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辦法》(民政部令第77號,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常態化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花都區民政局將打擊非法社會組織監督舉報方式予以公布,歡迎社會各界如實反映有關情況,進行監督。
一、舉報非法社會組織的范圍
(一)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
(二)社會團體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
(三)被撤銷登記、吊銷登記證書后繼續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
以上所稱非法社會組織,不包括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管理、尚達不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以及其他依法無需進行登記的組織。
二、問題線索受理方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件郵寄的形式提供問題線索。
受理部門: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
受理電話:020-36912003
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郵寄地址及郵編: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街公益路35號花都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收 510800
三、相關要求
(一)問題線索提供人須實名登記,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對所投訴內容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和夸大事實,不得故意捏造事實和誣陷他人。對謊報或借投訴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處置。
(二)問題線索提供內容包含問題線索的類型,涉及人員姓名、時間、地點、具體問題等關鍵信息。
(三)區民政部門將按有關規定和權限及時受理、查處,并依法保護投訴人個人信息。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