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2013年1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質量;之后,省、市陸續制定了《廣東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廣州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92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14〕135號)等方案政策文件;2017年6月23日,花都區又獲得國家批準建設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結合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工作的開展,為進一步落實綠色低碳新發展理念,切實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的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給人民創造良好的居住生活條件,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目標
一是進一步提高花都區新建綠色建筑比例。爭取到2019年底綠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100%;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到2020年不低于30%,到2025年不低于50%。二是逐步提高高星級綠色建筑比例。鼓勵轄區內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以上標準,逐步提高高星級綠色建筑比例,爭取到2020年底全區新建高星級綠色建筑的比例達到15%。三是建設建筑廢棄物循環利用生產基地,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全區力爭建設2個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包含五個方面的主要內容:一是全面推進新建建筑節能工作,大力發展綠色建筑。二是加強既有公共建筑節能管理。三是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四是著力推動建筑工業化發展。五是加強建筑廢棄物監管,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